关于实行“无会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党院办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0

关于实行“无会日”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推动工作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实行“无会日”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时间安排学校确定每周为“无会日”。除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需紧急布置协调的工作会议外,原则上不召开学校层面会议。如遇重大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提高会议实效坚持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注重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小型会、开简短会、开现场办公会,紧扣会议主题,力戒冗长拖沓

确保落实到位校领导、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无会日”制度,党委院长办公室将对执行“无会日”制度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督促执行。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