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能
湖州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简称“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做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促检查、对外联络等各项相关工作。下设综合科、文秘科、督查科3个科室。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学校党政事务。
2.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有关重要的工作报告、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3.负责学校文电批办催办、公文审核、机要通讯、用印管理、文书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及校外单位来访的组织协调和公务接待工作。
5.负责学校重要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及领导批示的交办、督办工作。
6.负责学校党政信息公开、信访工作。
7.负责学校重大法律事务工作。
8.负责学校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9.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办公室业务开展。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全校性会议、专题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2.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来宾、兄弟高校来访接待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大活动、重要工作;
4.负责学校会议中心、公务用车的管理;
5.负责编制学校一周工作安排,全校通讯录;
6.负责学校机关值班安排工作;
7.负责部门工作经费、固定资产、采购事项、网站管理等;
8.负责指导全校各单位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
9.完成上级单位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科职责
1.负责学校重大文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
2.负责学校各种形式公文的收发、批办、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归档和保密等工作;
3.负责学校文件的制发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法人证书等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学校保密工作的开展;
6.负责校长办公会相关工作;
7.负责部门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校各单位办公室文秘业务工作;
9.完成上级单位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科职责
1.负责学校党委、行政等作出的决议、决定、部署和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3.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置、回复等;
4.负责学校涉法事务的调研、咨询、审查等工作;
5.负责学校综合考核相关事务;
6.负责学校年鉴、大事记、校情通报等工作;
7.负责党委会相关工作;
8.负责指导全校各单位办公室督查业务工作;
9.完成上级单位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