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办法》(湖院党发〔2025〕32号)文件精神,现将各二级单位2025年度工作总结予以公示(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公示期间,全校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考核组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电话:0572-2116277,电子邮箱:qc@zjhzu.edu.cn。
附件1:职能部门2025年工作总结.zip
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